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阅读次数:

各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品牌)专业

(二)课程建设类

1.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2.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1.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

3.教坛新秀

4.教学名师

5.教学团队

6.名师(大师)工作室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大学生创客实验室

3.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院发展和系部建设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学院不设限额,但各申报单位请务必排序上报。未排序的,默认上报汇总表顺序为单位排序。

  3、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类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在研的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尚未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5、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三、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818-94日,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95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联系电话:18351452175,联系人:梁雪。

  397-917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4918-925日,上传相关材料至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书,按时上交材料,学校将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教育厅通知链接网址:http://www.ahgj.gov.cn/72/view/4455

 

                                                                                                 

           科研处

   2016 818
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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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1).doc
附件1-2016年教育厅申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