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发挥激励机制的管理效用,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效能、优化队伍的有效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新修订的《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院教职工2013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董事会授权,学院具体负责。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组织并领导全院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审批考核结果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事宜。
考核按岗位类别分组实施。各类别由院领导和职工代表参加组成考核组,人数一般为5—7人,具体组织本类别的考核工作。各考核组的组成应考虑到参加考核人员的类别构成情况,体现出各类人员的代表性。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分为教学组、行政管理组。
二、考核方式
本院聘用的在职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学院具体实施;属于安徽农业大学编制的教职工,其聘期考核参照《安徽农业大学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校行字〔2010〕36号)、《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校行字〔2012〕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由学院执行;对于赴磨店校区从事教学和行政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向。
1.考核对象
(一)教学人员:指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管理人员:指党政部门的管理人员。
对于“双肩挑”人员,应以本人的主要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考核重点,同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情况的考核。
2.时间安排
一、
(1)个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档案室存档使用。
(2)考核系、部向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参加单位考核的教职工名单及集中评价的各类指标成绩(含人员出勤情况、社会服务成绩等)。
(3)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各系、部“优秀”和管理、其他专技人员等次指标数。
(4)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核定相关工作量和进档情况(各类业绩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
其中教务处负责核算教学科研人员本科教学和教研工作量、实验技术人员教研工作量和进档情况;
二、2013年12月25日-12月28日,教职工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确定考核等次。
参加考核人员在各领导小组安排的范围内集中述职测评,其中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核定和单位集中评价的指标成绩,由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反馈,各单位合成后得出年度综合测评总分及各单项指标成绩,填写集中述职测评表。
三、
各单位根据测评得分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判标准确定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及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对符合“优秀”等次条件较多超过指标数的,须推荐排序;对考核结果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附情况说明。
四、
五、
六、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是教职工聘用、奖惩、职务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资晋升、年终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年度奖励工作是表彰在学院改革发展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在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是着力突出优秀业绩在学院事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的重要举措。考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部要把考核和奖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规范操作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须严格按照考核和奖励规定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时按质完成本年度的考奖工作。初步确定“优秀”等次时,要兼顾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各类指标数严格按核准数执行,不得突破。
3.严格纪律
年度考奖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考奖工作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部 刘 艳 65781782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年度考核单位集中述职测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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