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专业:
为做好2012-2013学年我院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保证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院学生中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行字[2011]2号)文件。
二、认定要求:
1、各专业要遵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等级、比例及标准执行,要规范认定程序,要将认定结果在班级、学院内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2012级新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需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需有能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
3、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再次申请认定时,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申请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的和电子的)。
三、时间要求:2012年9月13日前完成。
四、报送要求:请各专业将相关电子和纸质材料交至205办公室。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