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5阅读次数:

各系各专业:

为做好2012-2013学年我院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保证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院学生中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行字[2011]2号)文件。

二、认定要求:

1、各专业要遵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等级、比例及标准执行,要规范认定程序,要将认定结果在班级、学院内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2012级新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需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需有能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

3、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再次申请认定时,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申请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的和电子的)。

三、时间要求:2012年913日前完成。

四、报送要求:请各专业将相关电子和纸质材料交至205办公室。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