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2020〕27号)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做好放假前的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统筹安排好教学、安全教育、信息报送、校园管控、舆情监控、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值班按行政值班表执行,请各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
2.广大教职工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4号)要求,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行。
吕氏贵宾会0022
2021年3月31日